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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257章被跟蹤了

  清晨的陽光,透過玻璃,照射在房間。

  紅木家具散發著一股淡淡的清香。

  赤果著胸膛,呼吸微微有些急促,懷里則抱著臉頰帶著一抹紅暈的may,床頭柜旁擺著一只可愛的機器貓,此刻正在輕微的搖晃著。

  粗大的手掌,將may凌亂的發梢別在腦后。

  褶皺的床單,粉色的夏涼被搭在may的肩部上。

  她的皮膚真的很好,就好像溫潤細膩的白玉,里面透著一抹誘人的粉紅。

  不遠處的實木地板,上面散落著一套撕碎的衣服。

  制作精良,一看就知道設計者經過細心考量才制作的,有凰首朝冠,金玉瑞罩,碎開的龍袍大褂上面有龍紋,鳳紋,蝙蝠紋等等。

  大半個月前,may因為要評資深大律師,那段時間她一直很忙。

  平日里早起晚歸,忙的根本就沒時間陪陳長青。

  而好不容易等她這邊忙完了,陳長青這邊也開始忙碌起來。

  四億美金可不是一筆小數目,雖然他相信方進新不會瘋狂到貪自己的錢。

  但畢竟是財帛動人心,陳長青不得不防。

  一直到昨天的七月十號,將最后的收尾工作完成,陳長青這才閑了下來。

  都是老夫老妻,小別勝新婚,剩下的事情自然是不必多說。

  昨天晚上,陳長青搞了一個浪漫的燭光晚宴,甚至騷包的噴了香水,may自然明白陳長青什么意思,可惜狗作者膽小怕事,不敢將詳細內容寫出來。

  啊呸,狗作者!

  但不管怎么說,陳長青是真的很快樂,總之一句話——皇袍,永遠滴神!

  時間推移,清晨的陽光照射在陳長青身上。

  因為開的空調,房間并不像外面那樣潮濕悶熱。

  粗大的手掌在may光滑的后背劃過,如八爪魚一樣趴在自己胸膛,感受著麗人逐漸平復的呼吸:“起床啦,一會該出去跑步去了。”

  軟軟糯糯的聲音帶著幾分疲憊,在陳長青胸口晃了晃腦袋,一臉嬌憨的說道:

  “不要,我拒絕,好困。”

  想到一個小時前,那只將自己從床上叫起的小惡魔,陳長青不由撇撇嘴:

  “妞兒,剛才你可不是這么說的。”

  將被子卷起,整個人就好像蟲子一樣在床上打滾,嘴里則撒嬌的喊著:

  “不要,不要,不要,我不要起床!”

  陳長青:“……”

  神色帶著幾分無奈,陳長青最終嘆了口氣:

  “算了,你繼續睡,我出去跑步,回來給你捎早餐。”

  腦袋從夏涼被里鉆了出來,一雙明亮的眼睛看著陳長青,長長的眼睫毛忽閃忽閃的閃動,嘴巴不受控制的咽了下口水:

  “我要牛肉燒麥”

  起身的陳長青搖搖頭,想都沒想就拒絕了:“太膩了,給你捎素的。”

  早晨剛起床,吃點素的清清腸胃,牛肉燒麥這種大油大膩的東西并不適合當早餐。

  may不想放棄,她撒嬌的喊著:

  “老公~我要吃牛肉燒麥。”

  因為身上纏著被子,實在掙脫不開,may一拱一拱的向陳長青這邊挪動,感覺有些奇妙,就好像一只色彩斑斕的……大蛆?

  陳長青翻了個白眼,毫不留情的拒絕道:

  “不行!”

  一計不成,may心中再生一計,只見她風情萬種的撒著嬌,一副欲拒還迎的羞澀模樣:“老公,我買了雙很可愛的泡泡襪。”

  陳長青:“……”

  “咳咳!”

  隨著一聲輕咳,在千分之一秒的思索后,陳長青一本正經的表示:“沒別的意思,就是想問,要給你捎醬油醋嗎?”

  may翻了個白眼,從被子里抽出手臂,抓起枕頭扔了過去:

  “不要,趕緊出去跑步去,你個lsp!”

  陳長青:“……”

  這個女人真的好討厭啊!

  神色帶著幾分怨念,陳長青張了張嘴,但最終無奈的向衛生間走去。

  只是看著陳長青離開的壯碩背影,回味著這具身體帶來的沖擊感。

  may臉上不由多了一抹紅暈,她偷偷看了眼旁邊沒拆開的巴黎世家,最終還是沒敢拿出來。

  沒辦法,這牲口太強了,再來一次怕是要破。

  五分鐘后,陳長青整理完畢。

  腳下是一雙跑步鞋,身上是一套喬丹的運動裝,其他人怎么跑步不知道,反正自己跑步的裝備很簡單,就一雙球鞋。

  推開門,迎面吹來的就是一陣潮濕悶熱的空氣。

  即便是大清早,香江的天氣仍然濕悶的讓人想要去死。

  亞熱帶氣候就這樣,秋冬的時候是真的舒服,但春夏雨水大,空氣濕度上來之后分分鐘讓人絕望。

  輕點的墻皮發霉,嚴重的甚至墻皮剝落。

  沒有除濕器,很難在南方這種沿海地區生存。

  出門口,肩膀上搭著一條藍毛巾,陳長青就這樣一路小跑。

  作為房地產大佬,陳長青在香江有很多房產,最豪華的就是百樂小區的七千尺大平層。

  但平日里陳長青還是喜歡住在靠海的這個小區。

  主要是這里晨跑是真的舒服,從小區走出來之后,迎面就是一條靠海小路,海風吹過,白色的浪花和砂礫,讓人心情莫名的感覺一陣輕松愉悅。

  不止是陳長青,大多數在這里買下房子的人,都是因為看上了這條跑步小道。

  有錢人的思維方式真的很特別,陳長青見過好幾個為了在海邊住半個月,就花幾百萬買套房的有錢人。

  而隨著跑步開始,在視線的最前方,一個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前。

  肥壯臃腫的身軀,手里纏著一串佛珠。

  大滴大滴的汗水從額頭冒出,每跑一步身上的肥肉都在亂顫,雖然已經累得氣喘吁吁,但步伐卻十分堅定。

  陳長青加快腳步,很快便追了上去,笑著打著招呼:

  “琛哥,早啊。”

  抹了把額頭上的汗水,韓琛喘著粗氣:

  “早……早啊,青仔,今天可是晚了半個小時,我這都……都跑第二圈了。”

  以前是為了提升身體素質,改善身體狀態,但這么多年雷打不動的晨跑,讓這項運動成為了陳長青的一種習慣。

  現如今,雷打不動。

  每天早晨不跑兩步,總感覺差點什么。

  而隨著韓琛的詢問,陳長青笑著跑步回答道:“這段時間太忙,早晨一不小心就睡過頭了,琛哥我看你最近瘦好多啊?”

  韓琛點點頭,甩著滿是肥肉的胳膊,神色帶著自豪:

  “三天一公斤,現在瘦到一百九了。”

  這兩年琛哥是真的胖了。

  要知道他身高不足一米六,在香江是出了名的小土豆。

  這些年因為應酬,再加上不控制飲食的吃吃喝喝,上次見面的時候對方走路都冒虛汗,不過經過一段時間的鍛煉。

  雖然還是胖,但至少不像一開始那樣臃腫。

  可即便韓琛說自己瘦了,但打量著對方這一身肥肉,陳長青還是不由的搖搖頭:

  “琛哥,一百九十九也是一百九。”

  無語的翻了個白眼,韓琛笑罵道:“去你的,我之前兩百一,要不要一起吃飯?”

  陳長青搖了搖頭,扭頭看了眼身后:

  “不了,今天狀態好,多跑幾圈。”

  見陳長青拒絕,韓琛也不說什么,隨意的擺擺手:

  “那行,我就不等你了。”

  說著,便慢慢的放下速度。

  以他的身體狀態,晨跑十公里就已經是極限了。

  不是說不能繼續跑,而是在跑下去容易傷到身體。

  晨跑繼續,和韓琛分別之后,陳長青恢復了之前的速度。

  不過和平日里不太一樣,跑了差不多兩公里后,他沒有繼續繞著海邊公路,而是在一處分岔路口,轉身跑進了海邊的一座小公園。

  有可能是因為比較偏的原因。

  公園晨練的人不多,稀稀落落也就一兩個人。

  踩著波浪狀紅磚,公園的小徑旁邊種著很多果樹,陳長青甚至看到了幾棵椰子樹,大概跑了三四分鐘,在池塘旁的一顆移栽很多年的大榕樹下。

  周圍種著一片盛開的白蘭。

  陳長青停了下來,擦了擦脖子上的細汗。

  轉身看向身后,眼神多了幾分銳利:“出來吧,跟了我一路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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